4月9日,佛山市南海区1宗商住用地成功出让,最终,中交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52.65亿元竞得,溢价率35%。
地块编号TD2020(NH)WG0005,地块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林岳大道南侧、广珠西线东侧地段(林岳车辆段TOD综合开发项目),土地用途为A区为配套停车场(对应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C区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教育用地、公园与绿地。
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用地为七十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为四十年,城镇村道路用地、教育用地、公园与绿地为五十年,车位使用权年限为七十年。土地面积25.93万平,起始价39亿元。
据土地出让文件显示,宗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林岳大道南侧、广珠西线东侧地段,所在地块是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林岳车辆段TOD综合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林岳车辆段TOD综合开发项目”),采用分层供地方式进行开发建设。出让范围为A区、C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B区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其中出让范围,A区:259347.37平方米(折合:389.0211亩),为林岳车辆段盖上开发物业配套首层架空停车场及岗中路(局部路段,用地面积5421.24平方米)、泰山路(局部路段,用地面积5489.78平方米),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1985国家高程基准1.8米至7.23米之间的空间,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见《用地红线图》(地块编号:YDCR44060500100367)所示;C区:236956.86平方米(折合:355.4353亩)(即林岳车辆段盖板投影面积,作为指标计算基准面积),该区为上盖物业开发层,位于林岳车辆段盖板上方,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见《用地红线图》(地块编号:YDCR44060500100371)所示。
A区为配套停车场(对应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C区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教育用地、公园与绿地,其中教育用地面积不少于53500平方米,城镇住宅和零售商业、餐饮、公园与绿地合计的用地面积不多于183456.86平方米。
竞得人须按要求在C区内配建一个九年一贯制学校,于出让宗地内西侧,用地面积≥53500㎡,计容建筑面积≥31400㎡,规模为60班(其中小学36班,初中24班)。学校建筑设计方案须在报送宗地总平面方案前经桂城街道审核同意。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建设且须与宗地开发项目同步验收。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学校所有权须无偿移交桂城街道或其指定的单位统一管理使用。项目分期开发的,配建教育设施必须与开发项目首期同步验收,且按《佛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竞得人须按《规划条件》设置社区用房,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1500㎡,首层建筑面积不小于500㎡)、文化活动中心1处(建筑面积≥2400㎡)、托老所1处(建筑面积≥1000㎡)、社区警务室1处(建筑面积≥60㎡)、社区居委会1处(建筑面积≥200㎡)、社区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200㎡)。竞得人对于社区用房的设置方案(选址、规模及建设时序)在报送总平面方案前需征得民政部门及桂城街道同意,并与宗地内经营性建筑同期建设、验收和交付使用;若建设项目分期完成,上述社区用房应按开发建设总量和居民使用需求进行统一规划,原则上应安排在首期建设、验收和交付使用。由竞得人自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将其房屋所有权无偿办理至桂城街道或其指定单位名下,期间所产生办证税费、维修基金等费用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B区土地权属人须无偿无条件提供竖向穿过B区且封闭的盖板上物业包括但不限于核心筒、消防疏散梯、排烟排风井道等空间予A、C区竞得人使用。
A、C区竞得人须无偿无条件提供林岳车辆段周边专属于二层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疏散梯及盖上出口、电梯机房等空间予B区土地权属人使用,且保证使用畅通。
本宗地的开发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1.32亿元元整。开发投资总额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但不包括出让地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