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在2019博鳌房地产论坛,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回应了市场热议的房产地税等多个问题。
针对房地产税,市场一直对其到底是叫“房地产税”还是“房产税”颇有争议。有观点认为,如果是“房地产税”则没有道理,因为土地不是个人的,是国有的,个人没有道理被征税;如果是房产税,那个人只是租用国有土地70年在上面建房子,征税必须去掉土地的价格。
对此,贾康表示:“到底叫房地产税还是房产税,这个不重要。这个称呼在我们过去就有演变,物业税、房产税、房地产税的概念都用过。这些概念你要抠起来,它的严谨性都可以找出毛病来,但实际上讲的是一回事,所以概念不是实质性问题。”
“房地产税的整个立法过程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现在不好预测,权威信息是,房地产税在本届人大任期之内应该看到它的启动,还剩3年多时间。”
贾康同时也表示,尽管房产持有者的地皮最终产权不在他手里,但是他有了这个地皮,他就有了由地皮支撑起来的不动产所带来的相对独立的物质利益。如果我们通过法律程序认定这种独立的物质利益有合理性,就可以用一种税制做这种调节,这就是一个基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