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廊坊8月2日电 (宋敏涛 邱福生)“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基层法官深入田间地头,提前介入问题矛盾,将司法工作融入到社会治理体制中,推进“诉源治理”,让老百姓不用花精力、费时间打官司,也能有效化解纠纷。
目前,在全县386个村街中,123个村街成功创建“无诉讼村街”,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周边法院受理案件数逐年上升,永清却实现了受理民商案件数逆势回调。过去的一年里,该县正式登记立案民商案件3464件,同比减少734件,降低了17.48%。
图为永清法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调处纠纷。 邱福生 摄“一乡一庭”接地气,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永清经济开发区小良村有姑侄俩,因为占地纠纷,曾有半年见面不说话。
过去,永清是农业大县,地皮不值钱。30年前,袁某把自家不愿种的庄稼地转给姑父侯某耕种。近年来永清区位优势凸现,几亩耕地被征用,得到一笔占地补偿。袁某心里不平衡,去找姑父要钱。双方对补偿数额争执不下,开始上访。
“这种事年代久远,证据不好提供,打官司很困难,我们主张维护亲情,调解为主。”永清法庭庭长张洪涛会同经开区法庭庭长、村里的调解员、陪审员,三番五次到村里,到袁家讲道理、到侯家拉家常,一坐就是大半天。在大家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在今年初达成调解协议,重归亲情。
“案子没到法院,法官提前介入,主动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张洪涛说,这要归功于永清县法院筑牢了司法为民服务的基层阵地,充分发挥“一乡一庭”职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除6个中心乡镇法庭外,永清县法院又设置了8个乡镇法庭,每个乡镇法庭由1名庭长和4名人民陪审员构成。每个“一乡一庭”都连通了政法四级网。
“‘一乡一庭’建立起来后,村民到法庭的最远距离不超过8公里。案子到了乡镇法庭,就会及时得到法律服务和帮助(进入司法系统),真正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张洪涛介绍。
“刘庭长,您又过来了呀……”走进永清县管家务乡安育村,远远地就有村民和刘永打招呼。自2018年被选派担任管家务法庭庭长以来,刘永无数次穿梭往返于乡里各个村街,勤跑道、勤交流、勤排查、勤宣传,被村民亲切地称为“四勤”庭长。
主动服务优流程,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
在永清县法院,立案的流程与别处不尽相同。
案件进行登记后,先要进行“繁简分流”。案情复杂的直接由立案庭分到业务庭室审理,案情简单的通过诉调对接办公室分流到各乡镇法庭和调解速裁庭。调解成功了就不再进入传统诉讼程序,如果超过20天调解不成再进入常规审判程序审理。
“自2018年河北省高院提出‘一人一事一号’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永清县法院为‘登’字号立案合理划定‘流水线’,重塑流程,有效加快了案件流转速度。”永清县法院院长寇友靖介绍,“登”字号立案的案件在诉前的有序流转,促进了矛盾纠纷的诉前快速化解。
2018年4月26日晚,永清县工业园区某公司建设彩钢房施工过程中,职工孙某某不慎摔伤,因伤势过重于5月3日死亡。
公司施工方是廊坊市某房屋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而此公司又将工程转包给王某。故死者的近亲属到永清经开区法庭起诉,要求两家公司及王某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等共计70万元。
因孙某某死亡,其亲属情绪相当激烈,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矛盾激化。与该公司平日保持联系的经开区法庭庭长马敬微主动与公司负责人沟通商量,决定在正式立案前先进行调解。
5月8日,历经4个小时苦口婆心的劝解,三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经开区法庭所辖区域拥有100多家企业,诸如此类的用工纠纷、经济矛盾比较多,我们主动靠前服务,全面加强与所在辖区企业的联系,搭建常态化沟通平台,并对涉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案件选派干警,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马敬微说,永清县法院专门出台文件,推行“一企一策”,为重点企业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帮助企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引导企业规范有序发展,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图为永清法院利用巡回审判车方便群众深入村街巡回审判。 邱福生 摄动员各方化纠纷,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每逢周二、周五,永清县法院调解速裁庭法官助理兼韩村法庭庭长武凡琪便来到距离县城13公里外的韩村镇,进村入户了解民情。
即便不在村里,武凡琪每天在手机微信群里也忙个不停。“借钱给别人需要什么手续,如何要回来?打工拖欠工资怎么办?”在一个名为“××村法律顾问”的群里,消息不断地弹出。
“群里有乡镇法庭的庭长、人民陪审员、村干部、律师等,村里出现什么矛盾倾向、遇到法律维权方面的难题,可以快速通过群反映,一些简单问题在群里集思广益就能解决!”武凡琪说。
今年40岁的丁俊杰是养马庄乡法庭的人民陪审员,从周一到周五,他都值守在法庭,接待群众来访。土地改制遗留问题、房屋拆迁矛盾、邻里关系、离婚诉讼、赡养父母子女、遗产分配……他将发现的问题分类记录,并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总结经验。
“我们熟悉当地人员结构、社情民意、乡土风情、乡规民约,和老百姓打交道有优势。”丁俊杰说,他们通过建立与村街、乡镇联合调解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乡村干部、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等多种社会力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4月16月9时,大辛阁乡西下七村,永清县法院派出的巡回审判车停在苑某家门口的空地上。车内,原告梁某和被告苑某相对而坐,主审法官、龙虎庄法庭庭长穆乃效郑重地敲响法槌。
原来,被告苑某把梁某在自家房东侧栽的一片树砍了,理由是:在新中国成立前这片地归他家所有。了解到苑某已80多岁高龄,腿脚不好,穆乃效决定将巡回审判车直接开到他家门口,就地审理。
“把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不仅方便了百姓,而且也对周围群众带来极大的‘震慑’,切实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穆乃效介绍,最终西下七村案的原告撤了诉,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
全力推进“无诉讼乡镇、村街”创建以来,永清各基层法庭召开各类见面会80余次,走访村街200余个,通过法律宣讲、发放宣传册、入村指导、以案说法、法律大集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村传递司法的声音,共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8000余份,真正让基层群众做到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实现司法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