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据“权健事件”联合调查组介绍,权健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涉嫌传销犯罪和涉嫌虚假广告犯罪,公安机关已于1月1日依法对其涉嫌犯罪行为立案侦查。同时,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火疗养生场所、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行动。
随着联合调查组明确“权健事件”的定性,该案也进入了法律程序,最终结果还需等待司法部门裁定。应该指出的是,自1998年国务院发文禁止传销以来,尽管公安机关对传销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媒体对其危害性大力宣传,但传销行为依然甚嚣尘上,屡禁不绝,成为社会一大毒瘤,传销队伍中甚至不乏大学生、研究生等高学历人员。传销为何有禁难止,背后原因有三:
一是利益驱动。传销组织为了吸引下线,往往给出非常美好的业绩承诺,看中的是一些人想一夜暴富的心理,告诉你交多少钱,发展多少个下线,便可以躺着挣钱了,吸引你上钩。一些人缺少鉴别能力,往往因为贪图利益而中招。
二是心理控制。如果是一般的骗局,往往是骗一把就走,而传销组织则是对新入行的成员不断洗脑,通过宣扬各种成功案例,全面营造“传销致富”氛围。为了打消新来人员的顾虑,一些传销组织总是披着一件“合法”的漂亮外衣,比如拿着直销牌照干传销的事,以“浑水摸鱼”;一些传销组织会散播一些虚假信息,比如能治疗某些疾病,从精神上控制新加入的传销人员;还有一些传销组织把自己的行为包装得高大上,冠之以“扶贫”“慈善”的名号,给参与者塑造“荣誉感”。总之是想尽千方百计、道尽千言万语拉人入伙,并让你觉得这是“高尚的事业”,一旦你掏钱后,又利用你想急切回本的心理,把受害者转化为加害者,从而使得传销行为像疫病一样传播。
三是暴力威胁。一些传销组织一看用言语说服不行,便使用限制人身自由、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受害者就范成为传销组织的一员。
从本质上说,传销就是一种庞氏骗局,识别其实不难,凡满足三点,基本就可以认定为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返利。
所有的庞氏骗局都需要不断的新人加入才能维持运转,所以在总人口有限的情况下最后没有不以崩溃收场的。而传销骗局一旦卷入人员太多,往往会让司法机关因人力不足面临打击方面的困难,这又反过来助长了传销组织的气焰。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岁末年初,一些传销组织为了生存,纷纷加大了忽悠力度。对于存在的传销风险,首先要防微杜渐,需知“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分耕耘才会有一分收获,当前情况下,稳妥的投资年化收益一般不会超过10%。面对像传销组织声称的那种暴利,不妨反客为主问一句:“既然这个生意那么好赚,你也做得那么成功,要不先借我点钱投资,等赚到钱连本带息还你如何?”
其次,对于身边的传销行为要保持足够的警惕,一旦出现类似传销的行为,要积极向市场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举报,请有关机关及时介入,将传销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于传销行为,绝不能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否则受害者可能就是你的亲朋好友,增加自身卷入传销行为的风险。
第三,实施举报奖励制度,为了激发公众参与打击传销的动力,应高额奖励举报者。对于民间反传销团体和志愿者,不妨像扶持民间反扒团体那样,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及法律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援,在社会上真正形成防范传销的铜墙铁壁,让传销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梁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