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温州瑞安市1宗住宅用地成功出让,仅经2轮竞价,瑞安市鸿邦置业有限公司(华鸿嘉信)最终以总价2.8亿元竞得该地块,楼面价6824元/平,溢价率0.36%。
地块编号2019XG021号,地块名称塘下镇上马村AM1城中村改造地块公开出让部分地块,地块位置瑞安市塘下镇上马村,规划前池路以北,上马河以南,规划正钧路以西,规划祥和大道东侧,总用地面积3.13万平,出让面积1.26万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七十年,起始价2.79亿元。
据土地出让文件显示,本宗地拟实行带方案出让,总用地面积31256.9㎡(46.89亩),其中商品房用地面积12615.4㎡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不设保留底价,按地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七十年;安置房用地面积18641.5㎡以划拨方式供地给瑞安市塘下镇上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商品房竞得人须一并代建安置房。
安置房由瑞安市塘下镇上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商品房用地受让人负责代建。安置房与商品房须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竣工验收,统一物业管理,代建建筑工程造价为不少于4700元/㎡(面积按地上计容积建筑面积计算),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瑞安市塘下镇上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安置房代建有关具体要求,包括其中的代建成本和有关规费负担和具体结算方式等,由受让人与瑞安市塘下镇上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双方,按签订的安置房代建协议执行。安置房代建协议由塘下镇人民政府负责把关。
商品房用地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安置房代建具体要求和代建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代建协议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一旦竞得本宗地,受让人要全面履行安置房代建协议的条款要求与义务,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在本宗地挂牌成交后10天内,竞得人与瑞安市塘下镇上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双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土地出让合同》的前提下,签订安置房代建协议,并由双方法律顾问进行现场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