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0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沈银支付罚字﹝2019﹞7号)显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刷科技”)辽宁分公司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9万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乐刷科技于2011年6月注册成立,2012年获腾讯等投资者的960万美元A轮投资;2015年4月,完成B轮融资,估值接近20亿元。乐刷科技由深圳移卡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据香港信报报道,乐刷科技母公司移卡科技即将赴港上市。
此次被罚是乐刷科技今年内收到的第2张罚单。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2019年7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6万元。
这两年来,乐刷科技也多次被罚。2017年末至今已累计收到10张罚单,被罚款达94.25万。2017年11月9日,乐刷科技长沙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罚款3万元。2017年11月14日,乐刷科技济南分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罚款35.25万元。2017年12月7日,乐刷科技青岛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被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罚款6万元。2018年3月23日,乐刷科技成都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罚款2万元。2018年6月22日,乐刷科技河南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管理业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罚款3万元。2018年8月15日,乐刷科技重庆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罚款3万元。2018年12月21日,乐刷科技石家庄分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央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7万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