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1月10日电(戚亚平 黄湘君) 记者10日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保局获悉:结合新疆兵团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特点,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新疆兵团社会保险费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划转由新疆兵团辖区市税务部门征收。
截至1月4日,新疆兵团辖区8个市税务部门收到15个社保统筹区社保局发送的近300条核定应征数据,对各统筹区均开具了税收缴款书,这标志着新疆兵团社会保险费正式划由新疆兵团市税务部门征收。
据介绍,2018年9月14日和12月29日,新疆兵团先后两次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推进会议,新疆兵团人社局与税务部门通过前后30余次业务对接,协调解决划转中遇到的问题,为社会保险费按时保质划转做了充分有效的准备工作。
为确保征管系统运行平稳和划转工作顺畅有序,2019年1月2日,新疆兵团财政局、人社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等单位,对五家渠税务局划转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共同见证税务部门开具新疆兵团首张社会保险费缴款书。
记者了解到,新疆兵团已将城镇、团场各类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都纳入了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实现了城镇团场社会保障体系“并轨”,覆盖城镇、团场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建立。同时,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业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2018年12月3日,新疆兵团社保卡服务窗口延伸到合作银行授权仪式在乌鲁木齐市举行,授权业务试运行1个月后,新疆兵团人社局将陆续授权78个银行网点开展社保卡服务。
作为新疆兵团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18年,新疆兵团出台《兵团连队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试行)》,对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后连队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事宜作出安排部署,从而保障职工依法履行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