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黑龙江新闻6月29日电(记者姜辉)在中共黑龙江省委29日举行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守志表示,目前,《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拟将居民室内温度内容调整为“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
“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我省围绕改善人居生活条件开展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供暖等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动真章、见实效,让群众住进好房子、住上暖屋子”。据李守志介绍,2020年黑龙江省正式启动主城区棚改“攻坚战”,并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黑龙江省计划新开工改造主城区棚户区4.09万套。截至6月15日,已开工1.73万套,提前完成了阶段性目标。
面对老旧小区存在的墙体透寒、屋面漏雨、配套设施老化等问题,黑龙江省抓住政策机遇,加快推进旧改工作。2021年,黑龙江省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439个,涉及40万户,惠及群众近120万人。截至6月15日,全省已开工833个项目,31个市县开工率达100%。
面对部分地区供热不达标等问题,黑龙江省迅速开展城镇供暖“冬病夏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供暖领域突出问题。同时积极做好供热温度标准提升工作,先后开展3次书面调研、1次专家研讨会、2次企业座谈会,发放居民调查问卷40000余份,并从技术、成本、舆论等多渠道、多层面进行调研论证。目前,《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拟将居民室内温度内容调整为“在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黑龙江省人大正着手准备立法听证会议,计划7月召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