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31日电 (张燕征)近日,由清华大学社科学院主办的“人工智能心理学与算法伦理”研讨会在清华科技园举行。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长聘副教授丁晓军在研讨会上报告了其最近所进行的一项实证研究,探讨了大数据技术在当今社会的使用如何影响人们的“小我”。丁晓军表示,由数据所代表的个人信息对“我是谁”和“我可以成为谁”这两个问题的回答起着构成性作用,对个人信息隐私的侵犯也就是对其个人同一性的侵犯,会造成个体自我之相对贬损。不过,增加算法使用经验可以提升对技术的信任度。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长聘副教授丁晓军。来源:主办方供图
丁晓军指出,在如今的信息时代,信息隐私保护具有必要性以及迫切性,对信息隐私的侵犯会影响人们对自身的价值、重要性以及尊严的认知。“在那些觉得隐私被高度侵犯的人群中,人们所感知到的、由大数据技术造成的结果之消极程度显著影响人们对自我的感知。”
在丁晓军看来,当人们对大数据技术有更多的相关经验,或者对算法技术有更多的理解、领会,将会增加一定的信任度。
丁晓军进一步解释道,当人们对大数据技术有更高的信任度时,哪怕大数据技术有时候会造成一些消极的结果,但是只要人们所感知到的隐私侵犯程度不是特别高,都不会对人们的自我产生非常显著的贬损影响。
“对于大数据技术以及其他人工智能技术的开发、应用、销售以及管理来说,人们应致力于提升用户对相关技术的经验性、领会度、信任度和接受度。”丁晓军主张。
最后,丁晓军也呼吁对大数据技术的有效、可靠、负责任使用,倡导心理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等人文社会科学学者与人工智能技术专家一道在人工智能相关伦理问题上进行合作研究,并认为此次由清华大学社科学院主办的“人工智能心理学与算法伦理”研讨会正是这样一个非常成功的、以理论研究回应现实关切的跨学科合作研究范例。(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