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此前申请注册“茅台国宴”商标。记者9月16日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商标注册使用在酒类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对其他同业经营者亦有失公平,故判决驳回茅台公司的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虽然“国宴”与“国酒”有些差别,“国酒”代表国家,是最高荣誉。但是,“国宴”的档次也不低,是国家或政府首脑招待国宾或者重大活动时才能用的酒,一旦冠名“国宴”,自然就高出其他酒一头。
记得在撤回“国洒”申请时,茅台方面曾经说,“国酒”对其他酒厂不公,应当撤回。那么,为什么又换个马甲,申请起“国宴”来呢?为什么要如此执着地把“国”字当作自己的招牌呢?难道没有忘记自己只是酿酒行业的一家企业、一种品牌、一个品类,而非独家品牌、独家品类。如果给茅台冠名“国酒”或“国宴”酒,其他企业怎么办?难道其他酿酒企业都只能是茅台的“跟班”吗?
实际上,按照茅台现在的市场影响力,并不需要如此不遗余力地在“国”字上做文章。茅台的影响力和行业地位,无论是否冠名“国”字,都不影响消费者对茅台酒的认可和接受。相反,如果太过对“国”字执着和较真,反而会让消费者觉得茅台太没底气、太在乎外在的东西,而不注重内在修为。
众所周知,国外的知名品牌、百年产品很多很多,但是,有几个去冠名“国”字的,那些冠名“国”字的,又有几个成为知名品牌的。要知道,对企业来说,最核心的还是产品的质量和品质,在于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在于良好的服务,在于不断创新的精神和不断提升的文化内涵。如果品牌在消费者心中扎下了根,无论冠之以什么名,哪怕听起来很小很小的名,也会受到消费者青睐。不仅如此,还会把一个小名喊成大名、小地方喊成大地方、小城市喊成名城市。茅台镇有什么名?为什么会成名?不就是因为茅台酒吗?为什么不对自己有更多的自信呢?
近日,茅台集团董事长李保芳面对茅台酒市场供需矛盾十分尖锐的问题,大专疾呼,“茅台是用来喝的,不是用来炒的”,虽然此举模仿的痕迹太浓,也没有多大意义和价值。但是,却能说明茅台对市场炒作是持反对态度的,是希望市场能够开明开放,而不要炒作。那么,为什么到了酒的注册商标方面,就如此地在乎“国”字呢?市场经济下,公平是最重要的,如果不严格按照公平规则办事,随意给一家企业的产品冠上“国”字,就等于制造市场不公平,就等于将产品人为地划为三六九等,就等于利用行政手段打压其他企业和产品。产品的档次和品牌的贵贱,应由市场说了算,由消费者说了算,而不是注册某个商标。商标的价值在产品,而非名称。商标名称有没有价值,最终也在产品质量和品质上,在品牌效应上。
“茅台不是用来炒的”,“国”字也同样不是用来炒的。一般情况下,任何企业和产品,都不能随意使用“国”字。即便国宴上使用某些产品,也不能在商标注册上使用“国”字。否则,就等于排除其他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国宴上使用,从而使国宴产品选择变得极其单调。如此,还怎么鼓励企业创新、鼓励企业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效力。
所以,茅台应当冷静冷静了,没有必要再执着于在“国”字上做文章,不要再想着通过注册带“国”字的商标,打击或排挤其他企业,人为制造市场不公平。不仅如此,我们也建议有关方面,对已经注册了“国”字号,且不具有独占性的产品或商品,也通过一定途径,取消其“国”字商标,还市场一份公平,还企业一份公平,还消费者一份公平。只有公平,才有竞争。只有竞争,才有创新。只有创新,才有发展。只有发展,才能进步。
茅台,请挺起脊梁,而不要翘起鼻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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