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统计制度,便利境内银行及申报主体开展申报业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业务指引(2019年版)》),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业务指引(2019年版)》适应金融市场开放需要,结合最新统计实践,对相关申报要求进行了调整完善,详细解释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的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并回应了涉外业务创新带来的新申报问题。
具体来看,《业务指引(2019年版)》新增、调整、进一步明确的主要内容分别为7项,总计21项。比如,新增关于深港通、债券通、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熊猫债以及存托凭证等证券投资渠道的申报要求;调整境内企业内保外贷履约的申报要求;明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贸区等特殊区域中申报主体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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