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3日电 据香港商报网报道,港府为抑制楼价,2012年推出楼市“辣招”,向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买家征收楼价15%的印花税。2013年,一名药剂师以436万元(港币,下同)在香港购入一住宅后,近6年来都未缴纳印花税。香港律政司近日入禀高等法院,向对方追讨未交印花税连同10倍罚款,共计719.4万元。
入禀状指,被告注册药剂师王某在2013年1月17日签订正式买卖合约,购入涉事北角健威花园一处房屋。被告没有作法定声明确认自己是永久性居民和物业是用作自住,亦无申请豁免缴税,故需缴纳65.4万元印花税,但被告没有在2014年3月31日限期前交税。
香港印花税署署长虽于2017年2月至2018年12月,3度要求被告缴税,但被告既无意缴费,也未申请补交法定声明或豁免。香港印花税署署长遂入禀法院,向被告追讨印花税连10倍罚款共719.4万元,款额是当年楼价的1.65倍。
香港特区政府在2012年10月27日实施BSD政策,任何在该日或之后签约成交的楼宇买卖,均须缴付15%的买家印花税;香港永久居民可获豁免,但须以法定声明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