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1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从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参与社会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权益做出了全面的法律部署。
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养老服务业发展做出了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
201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首次单设一章,提出建立以人口战略、生育政策、就业制度、养老服务、社保体系、健康保障、人才培养、环境支持、社会参与等为支撑的应对体系,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2016年12月,为促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放开准入条件、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居家社区养老生活品质、建设优质供给体系等方面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并提出17项重点任务分工。
2017年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了8个方面主要任务,夯实“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制度、物质、人才、技术和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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