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德胜(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教授)
叙事讲述的是别人的故事、别人的生活,它并不告诉你该做什么样的人、该如何生活,只讲述别人是如何做的、如何生活的。也就是说,叙事通过陪伴,在尊重听者、读者自主性的基础上,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对人进行引导。
影像叙事直接用形象来建构世界,呈现出与现实世界一样的面貌,让受众产生一种“超真实感”,进而实现对现实的建构。从叙事本身来说,影像叙事不一定能够达到文字叙事所能达到的思想深度与艺术高度,但从影响受众的角度看,影像叙事具有一种直接的、打动人心的魔力,而这是文字叙事所不具备的。可以说,在多媒体、多媒介时代,影像为叙事插上了新的翅膀。
对影像叙事魔力最为敏感的不是教育机构,而是商业机构。商业机构从影像叙事作品的魔力中看到了商机,他们最大限度地利用影像叙事来谋取利益、培养顾客。虽不能否定一些商业机构也制作和生产了不少优秀的、有教化意义的影像叙事作品,但要承认,商业机构也生产了不少有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影像叙事商品。在这个问题上,学校教育是被动的、无权的,这就需要政府部门提高监管水平,区分提供给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影像叙事作品的类型与渠道,为针对未成年人生产的影像叙事产品的思想性和教育性严格把关。
近日,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无疑是对这种时代呼唤的一种积极回应。当然,监管只是一个方面,引导则是另外一个方面。政府机构应该通过产业政策等方式,引导社会机构多生产有社会责任感,对时代、对社会、对国家、对人类、对未成年人负责的高品质影像叙事作品,实现商业效益与教育效益的双丰收。在这个问题上,家长和家庭教育也有一份责任,应从小以健康的影像叙事作品建构孩子的欣赏口味,使孩子从小远离趣味低下的产品。学校教育当然也不能被动,也应在以健康积极的影像叙事作品教育学生的同时,将学生的媒介选择素养作为教育目标的构成之一,努力培养学生的媒介选择能力。
《光明日报》( 2019年01月09日 0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