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长春新区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在北京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北方平台正式落户长春新区。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国家平台”)是基于国家“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和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强国”部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财政部共同发起的试点项目,是国家“1+N”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核心载体。
此次落户长春新区的北方平台,将作为国家平台重要支撑点,吸纳国家平台好的经验和做法,创新性地开展实验和课题,探索适合北方区域发展特色思路,打造成为东北亚区域知识产权大平台。同时以此为起点,搭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重点设立快维中心、知识产权法庭,完成北方IP中心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北方平台落户长春新区后,长春新区将以建设科技部长吉图国家技术转移转化示范区为契机,将技术转移转化和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建设成跨区域综合性平台,最终在长春新区构建集保护、运营、交易、维权多项职能为一体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特惠(自贸)区。进一步优化长春新区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方面的生态环境,使知识产权、经济、社会相互协调,共同发展。
据了解,长春新区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相继出台了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将紧抓此次合作机遇,发挥吉林科教大省的底蕴和优势,做好示范和带动,引领长春市乃至吉林省走出一条知识产权创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