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汽车8月30日讯(实习记者 张亚雪)据上次发布车辆召回信息不足一个月,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又携两家奔驰公司组队重归“汽车召回榜”。
8月30日,中国网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获悉,因零配件供应原因,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及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决定分批次召回199623辆汽车。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召回公告显示,3家奔驰公司本次召回的车辆分别为:部分C级、E级、R级、GLK级、SLS级、威霆、唯雅诺及凌特汽车。
据了解,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驾驶席和/或副驾驶正面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及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新型安全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注:对于SLS级、威霆、唯雅诺和部分进口凌特车辆,需要更换驾驶席和副驾驶席正面安全气囊,对于R级、国产凌特和部分进口凌特车辆,需要更换驾驶席正面安全气囊;对于C级、E级和GLK级车辆,需更换副驾驶席正面安全气囊。)
根据公告,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具体信息为:
(一)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共计51658辆):
1、2014年1月2日至2017年4月4日生产的进口R级汽车,共35843辆,计划2020年3月30日起开始分批次实施;
2、2014年1月7日至2014年2月5日生产的进口SLS级汽车,共6辆,计划2020年7月30日起开始实施;
3、2014年1月3日至2015年5月27日生产的进口C级汽车,共2062辆,计划2021年4月30日起开始实施;
4、2014年1月2日至2016年12月16日生产的进口E级汽车,共13747辆,计划2021年7月30日起开始实施。
(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共计122518辆)
1、2014年1月2日至2014年6月24日生产的C级汽车,共10053辆,计划2021年4月30日起开始实施;
2、2014年1月2日至2015年12月13日生产的GLK级汽车,共11465辆,计划2021年7月30日起开始实施。
(三)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共计25447辆)
1、2014年1月13日至2017年8月8日生产的国产凌特汽车,共2746辆,计划2019年12月30日起开始实施;
2、2014年1月13日至2016年5月18日生产的国产威霆、唯雅诺汽车,共计18426辆,计划2019年12月30日起开始实施;
3、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15日生产的进口凌特汽车,共计4275辆,计划2019年12月30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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