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号今日发布一则说明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生在过渡期间内,按照入学时对应的招生代码及校名,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北京师范大学微信公众号截图
北京师范大学发布的《关于珠海校区建设中珠海分校安排和发展工作的说明》(下称《说明》)指出,2019年4月8日,教育部批复同意北京师范大学建设珠海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正在制定校区建设的整体规划,作为珠海分校的举办者,在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教育部同意,按照以下原则做好珠海分校的安排和发展工作:
——珠海分校逐步实现转型升级,在与珠海校区并行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结束后,整体并入珠海校区。
——过渡期间,珠海分校学生按照入学时对应的招生代码及校名,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过渡期结束后,珠海分校的权利和义务由珠海校区完成全部承接。
——珠海校区建设有利于珠海分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保障与提升,为珠海分校学生的成长和深造提供更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