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办公厅近期颁布一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涉及39个职业。其中,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由人社部办公厅单独颁布。另外2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人社部正在同有关部门会签,随后联合颁布。这是人社部继去年12月颁布中式烹调师等首批职业技能标准后,集中颁布的第二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新标准颁布后,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记者在人社部网站查询发现,这16个新标准包括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育婴员、保育员、无机化学反应生产工、有机合成工、尿素生产工、农药生产工、染料生产工、玻璃纤维及制品工、井下支护工、矿山救护工、铸造工、金属热处理工、压缩机操作工、工业废水处理工。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职业标准开发,除分批制定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外,还将指导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牵头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推动普及面广社会性强且成熟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成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记者李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