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迁干部的“三解”工作法
新华社合肥8月2日电(记者汪奥娜)由于纳入包河区大建设,大圩镇今年征迁任务仍然艰巨。有常在征迁一线的干部总结出了“三解”工作法——解决、解释、解气。展开来说就是,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尽全力解决,解决不了的耐心解释,解释了不听的想办法让人能解气。
征迁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群众的期望与现行政策之间有差距,就会有矛盾。
入户多了,我发现难拆的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其他地方已经享受过安置政策的,还想再次安置;一种是正好被卡在政策范围之外的,不甘心无法安置;还有一种则是认为安置或补偿标准不达预期的。
实际情况是95%以上的村民很配合,针对剩下的不到5%的村民,各村会登记、分组,由几个村干部带队入户,一遍遍去磨。尤其难做通的户,项目又开工在即,由镇干部包保,定期汇报进度。
在征迁调度会上,常听干部们说“就高不就低”。意思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能给老百姓的一定得给足,能为老百姓争取的争取到位。
一个村干部告诉我,曾有一个回迁户,符合祖居户的条件,但缺了“迁移证”,审核无法通过。村干部也跟着着急,在村里翻查原始资料,还是没有找到。后来村干部灵机一动,问他有没有当过兵或者参加过村里的民兵,然后到区武装部查询档案,还真的就找到了他那一批走兵的原始花名册,随即成功地解决了他的资料审核问题,最后他顺利地分到了房子。
做征迁工作,对基层干部的态度和能力的考验尤为明显,尽心尽力才管用。
在与征迁干部和群众的交流中,我越发感受到,越是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工作,越要求干部“懂规矩”——按规矩办事、吃透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为群众争取更大的利益,也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按规矩办事,是讲道理最有效的方式。比如关于“祖居户”的界定,有一个确定的时间点,在此之前迁出户口的都不算祖居户,不享受回迁安置。比如第一批回迁分房时,有一个确定的时间点(精确到小时),在此之前肚子里未出生的胎儿也算一个人头。
总有卡在政策范围之外的,但规矩定好了,对谁都一样,不留隐患。
而“解气”更是贯穿于大部分的交流中。不论群众的诉求是否真的合规,情绪需要发泄,这是人之常情,要充分理解。
但同时,我看到的工作现场,不都是剑拔弩张的氛围。有时气氛很微妙,要么全程在聊家常,要么说说笑笑。一位村干部告诉我,功在平常,平时为村民们多帮忙,到了关键时候,也就不会被故意为难了。
将心比心,把距离拉近,其实就是很多基层干部把群众工作做好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