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赵朋乐)今日(8月1日)15时左右,山东“任艳红投毒案”有新进展。新京报记者从任艳红家属处获悉,任艳红即将被释放。任艳红的哥哥今日告诉新京报记者,任艳红的丈夫接到临沂市费县检察院的电话通知,下午到临沂市看守所接任艳红。
今年1月份,新京报报道了2011年发生在山东省临沂市的一桩投毒案。一年内,一家4口相继中毒身亡。警方调查认定,邻居任艳红为作案嫌疑人。法院两次审判均判其死缓。2019年1月,山东高院作出裁定,“任艳红投毒案”因一审程序违法,将案件发回重审。2019年7月2日,任艳红收到临沂市中院裁定准许临沂市检察院撤诉的裁定书。
裁定书显示,临沂市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决定撤回起诉,法院准予撤诉,并表示如不服裁定可在五日内提出上诉。任艳红及律师决定不上诉,裁定书中刑事部分已于7月9日生效。任艳红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撤诉后应于30日之内做出不予起诉决定书。
任艳红的哥哥告诉新京报记者,电话是费县检察院打来的,对方表示临沂检察院打电话没打通,请费县检察院通知,让任艳红的老公下午到临沂市看守所接任艳红。任艳红的哥哥、两位姐姐及任艳红的老公、儿女将带着给任艳红买的衣服一同前往看守所接人。
“不知道到了人家(临沂市看守所)下班时间没有,现在心情非常激动。”任艳红的哥哥说。
新京报记者致电临沂市检察院及费县检察院,电话均无人接听。
任艳红的辩护律师袭祥栋分析称,临沂市检察院应该下达了不予起诉决定书。
新京报记者 赵朋乐 编辑 白馗 校对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