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一对夫妇贷款不还 银行卡遭冻结后连忙还款
执行现场。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奉慕英 摄
广西新闻网富川7月31日讯(通讯员 奉慕英)7月29日,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何某及隆某夫妇二人与申请执行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执行款100000元及利息25000元。
2017年4月底,何某及隆某夫妇二人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富川瑶族自治县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00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及贷款利率承诺书。然而何某及隆某夫妇二人并未依约偿还本金且从2018年1月28日起便再未支付利息,故该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何某及隆某夫妇二人偿还该公司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诉讼费等。
因何某及隆某夫妇二人未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该公司故向富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向何某及隆某夫妇二人发出了财产报告令及限制消费令,无果。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何某及隆某夫妇二人名下的银行账号及微信等支付账号。在某次吃饭后,何某准备用微信付款,却发现无法用微信支付。此时,何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因此急忙致电该公司求和解。
7月29日,何某拿着厚厚的一沓现金来到富川法院,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履行还款义务并与该公司达成和解。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