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18项举措出台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18项举措出台促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年内市级设立不少于20家、各县(市、区)不少于5家退役军人就业基地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董昌)从石家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该市近日出台并印发了《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从构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创立就业创业基地、强化政策保障激励等方面推出了18项举措,通过打造“平台、基地、政策、协会”四大支撑点,提升退役军人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竞争力,拓宽就业创业渠道,帮扶支持有需求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实现就业创业。
石家庄是驻军大市、兵员大市,也是退役军人大市。为了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该市将依托信息管理服务和视频一体化平台,创建从退役军人移交登记到教育培训到上岗就业全过程网上服务系统,并通过开发移动客户端、开设微信公众号,及时发送就业创业电子快报,为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同时,该市还构建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体化运作平台,完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就业创业基地的链接,提高帮扶就业创业质量和效率。
在建立完善数据台账工作中,该市提出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切实摸清退役军人个体、用人单位岗位、经济社会发展3类需求,建立3本台账,精准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数据库,并实施动态更新。
为了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竞争力,石家庄市依托省属、市属驻石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优质培训机构、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将设立教育培训基地、实习实训基地,抓好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实习实训和学历教育。年内,市级至少设立5家,县(市、区)至少各设立1家。同时,该市将依托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设立就业基地,吸纳退役军人就业。年内,市级要设立不少于20家、各县(市、区)将设立不少于5家退役军人就业基地。
在创优创业孵化基地方面,该市将积极创建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村籍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园,年内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园补贴的方式,建设1个集学习教育、就业创业培训、创业孵化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市退役军人创业孵化综合基地。同时利用现有创业孵化园,设立3家以上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园专区;各县(市、区)设立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园不少于1家。
在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和推荐就业见习方面,该市对新招用退役两年内退役军人的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招用1名补助1000元一次性新增就业补助。对接收退役两年内的退役军人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照每接收1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以上的见习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在给予创业扶持上,对退役5年内的退役军人初次创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当年度退役军人初次创办小微企业(不包括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并登记就业,且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的,自创业之日起3年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的租金补贴。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15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9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贴息期限和标准按规定执行。
在政府定岗招录中,各级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要设置一定数量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重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选派退役军人参与社会治理、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
此外,该市还将指导优秀军旅企业家、拥军企业家或热心退役军人工作人士创办领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会,鼓励支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