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十堰3月16日电 (金勤 胡传林)一男子在高速公路上飙车,还用手机拍摄视频发到微信朋友圈“炫耀”。湖北十堰市公安局高警支队16日通报,经调查核实,已对该驾驶员合并作出罚款2200元(人民币,下同),记14分的处罚。
2月28日下午,一段严重超速行驶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扩散,超速行驶地点位于麻安高速房竹段。
十堰市公安局高警支队竹山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调取该路段监控视频发现,一辆鄂C牌小轿车有重大嫌疑。当晚11时许,民警找到驾驶员胡某,进行询问和调查取证。在证据面前,胡某如实供述了其超速行驶并用手机拍摄视频的违法行为。
高警支队竹山大队大队长丁立新介绍,麻安高速小型车限速90km/h,通过调查,胡某最高时速达到195公里,超速百分之百以上,属严重违法行为,该大队依法对其作出2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决定。另外,胡某在高速驾驶车的过程中,使用手机录像,属于妨碍驾驶的行为,对其罚款200元,记2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