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医保卡盗刷5300元 被判诈骗罪并罚1万元
南昌晚报讯 刘国华 奚偲惠 全媒体首席记者 万珺 女子在路上捡到一张医保卡,然后多次到药店刷卡买药。近日,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案,以诈骗罪判处邓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8年9月上旬的一天,邓某在八一大道捡到张某的医保卡,后于2018年9月16日至9月28日,先后在南昌市广福堂大药房、南昌市康福堂大药房等药店刷卡消费5357.19元。2018年11月7日,邓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于当日赔偿张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张某的谅解。法院认为,被告人邓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手段骗取医疗保险金共计人民币5357.1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邓某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