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吕梁频道讯 12月27日下午,汾阳市交警大队综合整治组在辖区西关桥设卡开展“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依法对过往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3点30分,一辆黄色吉利轿车到达查车点,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该车突然猛加油门,加速逃逸。为了防止其撞到路上行人,民警立即驱车尾随,该驾驶员开车逃到栗家庄村派出所附近时被民警利用两辆警车前后合力将其拦停。
民警在将驾驶员张某控制过程中,发现其浑身散发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依法口头传唤其到交警大队接受检查。在交警队,张某躺在地上长达半小时,百般耍赖企图逃避处罚。最后,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张某接受了呼吸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显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标准。经公安网核查,张某于2018年5月25日20时50分因酒驾被汾阳市交警大队市区二中队查处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
据张某称,其今年42岁,家住栗家庄乡芦家垣村,当天中午他一个人在公路段巷子里的面摊上吃饭时喝了二两白酒,驾车回家时发现有警察查车,心想自己不久前刚因为酒驾A本被降级为B本,不想再被降级,便想逃跑,没曾想二次酒驾不仅仅是扣12分降级的事,而是直接吊销驾驶证。
目前,张某因二次酒驾将面临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汾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