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呼和浩特1月3日电 (张林虎)记者3日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获悉,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4名狱警因严重违纪违法,充当涉黑罪犯的保护伞,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级、降低退休待遇等处理。
经查,2004年至2007年,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等14名狱警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监狱的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改造秩序严重混乱,导致涉黑罪犯席贵军被违规违法减刑,甚至在服刑期间脱离监管改造场所,重新犯罪,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经驻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审查,司法厅党委决定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原监狱长赵庆林开除党籍,降退休待遇为办事员处分;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原调研员宝力道开除党籍,降退休待遇为办事员处分;给予锡林浩特监狱党委原委员、副监狱长李鲁汉撤销党内职务,降为主任科员处分;给予锡林浩特监狱纪委原书记王锋忠党内严重警告,降为主任科员处分。
与此同时,锡林浩特监狱原副调研员巴根那、生活卫生科原三级警长王海生、教育改造科原科长富士忠、防暴队原三级警长范怀平、生活卫生科原科长刘海英、二监区原副监区长郭海斌、防暴队原队长乌尼尔、二监区原三级警长吴耀恒、办公室原三级警长图门白乙拉、应急指挥中心原主任海鹰等人分别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党察看、行政撤职、降级等不同处分。
据悉,赵庆林等人的行为,有的已涉嫌犯罪,理应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因已过追诉时效,遂做出上述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