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深推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长效版”“推广版”2021年基本建立
中新网合肥9月18日电 (记者 吴兰)记者18日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近日由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明确,到2021年,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基本建立。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全国首个跨省生态补偿机制试点。2012年试点实施以来,经过各方面积极探索和共同努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取得显著成效,探索出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制度机制。
当前,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改革已进入建立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关键阶段,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也是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的重要支撑。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此次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具体目标要求。到2021年,新安江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指标持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流域地表水污染来源及其污染负荷明确、水质稳定向优,皖浙两省跨界的街口出境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指数符合生态补偿年度目标要求,按质按量补偿标准合理,保护与受益价值平衡。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长效版”“拓展版”“推广版”基本建立,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初步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空气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补偿全覆盖。
据了解,安徽省将实施排污权管理工程、开发区发展工程、城市污水治理工程、化肥农药替代工程、绿色特色农业发展工程、河(湖)长制林长制提升工程等“十大工程”,进一步推深做实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动流域地表水污染来源及其污染负荷明确、水质稳定向优。
在河(湖)长制、林长制提升工程方面,将河长制向乡村水系延伸,实现河长全覆盖,推进干支流管护范围划界和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推行“河长+警长+管护员”模式,实现河湖管护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