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7月30日讯 (记者祝君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医疗联合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医联体建设中切实加强中医药工作,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针对目前部分地区一些不当做法,《通知》明确提出“三个不得”,即在医联体建设过程中,不得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不得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建设。
“《通知》明确要求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促进中医药优质资源下沉基层,充分发挥好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经济日报记者,《通知》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通过推动医共体内服务能力共提、人才梯队共建、健康服务共管、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断提升。
《通知》对加强县级中医医院能力建设、发挥县级中医医院龙头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到2020年,500家县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要求,9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要求。“《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统一中药饮片采购、调配、炮制、煎煮和配送服务。”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大对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的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力度,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对于城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通知》提出要鼓励可利用技术、人才、品牌等优势,优先与区域内县级中医医院通过共建、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建医联体,建立远程医疗网络等多种方式,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