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0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沈银支付罚字﹝2019﹞3号)显示,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汇付”)沈阳分公司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4万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这已经是今年年内上海汇付第2次收到央行罚单。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于2月2日公布的支付结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上海汇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而被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6万元。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不完全统计,2016年5月至今的3年多时间里,上海汇付累计吃到央行4张罚单。在今年2月上海汇付接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后,界面新闻就对此报道称,2017年8月18日,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因为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监管部门罚款人民币6万元;2016年5月13日,央行上海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处以罚款35万元。
上海汇付是汇付天下有限公司(简称“汇付天下”,01806.HK)全资子公司,认缴出资额2亿元。同时上海汇付也是汇付天下旗下第三方支付牌照持牌主体,于2007年4月28日在上海创立,注册资本2亿。2018年6月,汇付天下赴港挂牌。上海汇付业务包括为银行卡支付、转帐业务提供技术平台,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和相关服务,销售公司自产软件产品,电子产品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电信业务。
以下为处罚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