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3月15日电 (记者 张道正)《天津港大沽沙航道及附近水域船舶航行规则(试行)》和《天津港大港港区航道及附近水域船舶航行规则(试行)》15日正式生效实施。
在文件生效当日,天津海事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在津联合召开了“天津大沽口港区大沽沙航道、大港港区航道扩能增效及船舶航行规则发布会”。
根据航道扩能增效及航行规则修订,天津港大沽沙航道由5万吨级船舶双向通航提升为10万和7万吨级船舶双向通航;天津港大港港区航道由5000吨级船舶单向通航提升为5万吨级船舶双向通航,最大单向通航能力大幅提升至10万吨级。
大沽沙航道和大港港区航道作为天津港的两条主干航道,是大沽口港区和大港港区区内企业原料进口、产品下海以及货物中转的海上命脉,为区内企业运营提供了可靠的交通保障,带动了区域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发展,为天津港口、天津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流渠道。
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王伟称,大沽沙航道扩能增效及船舶航行规则的发布是保税区打响临港赋能攻坚战的第一枪。从此,保税区临港区域将历史性地跨越通航限制,成为承启南北、沟通东西的交通枢纽,集聚要素、汇聚资源的投资洼地,成为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产业高地,有利于更好推进天津港口发展。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可以预见,航道扩能增效和新规则发布实施后,天津港口将愈加繁忙,发展的动能将愈加强劲,天津港口的整体营商环境、运营效率和国际影响将进一步提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