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通知
放宽科研项目中公务卡结算要求
本报北京1月9日讯 记者董碧娟报道:财政部9日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技和教育资金预算执行管理,提出提高单位用款自主权、放宽科研项目中公务卡结算要求、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等举措。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资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资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和中央高校管理的奖助学金等全部实行财政授权支付。同时,中央高校基建类项目(含基本建设与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在高校内部已建立完备内部控制体系的条件下,全部实行财政授权支付。
在公务卡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承担中央财政科研项目,所发生支出中属于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范围的,在不具备刷卡条件的情况下,如市内交通费、野外科考工作中发生的支出等,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后可不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于参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1年以上,并负责科研经费支出报销业务的项目聘用人员,经项目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后,可以办理并使用公务卡。
科研仪器设备进口产品备案内容将简化。2019年1月1日起,中央高校、科研院所进口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单位可单次或批量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备案,备案事项不再填报主要性能指标、性能等内容。
董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