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9日电 独生子女父母离异后再婚,作为赡养人如何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针对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今天上午进行了回应。他透露,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继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APP截图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以“落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让纳税人及时尽享改革红利(第二期)”为主题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张峰,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陈梦林将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有网友问: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表示,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如果纳税人对其亲生父母、继父母中的任何一人是唯一法定赡养人,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