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1月4日电 (沙见龙)记者1月4日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省围绕企业稳就业、经济发展、就业培训、就业帮扶等方面,新出台20条政策措施,聚焦失业人员、受外部发展环境变化影响较大的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及农民工等3类重点群体,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山东此次出台的稳定和促进就业政策包括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扩大培训改善就业、聚焦重点群体促进就业、压实责任保障就业等6个方面。据山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夏鲁青介绍,此次出台的新政策中,着力加对大失业人员的就业帮扶,允许失业人员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夏鲁青表示,在高校毕业生方面,山东提出将高校毕业生职业培训补贴范围,由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扩大至在校大学生;实施青年见习计划,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择业派造期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要求规范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加大对“求职贷”“培训贷”等侵害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方面,山东提出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要求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地区,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帮助他们留在当地、稳定就业。同时,针对春节前农民工欠薪易发、高发特点,山东将开展清理欠薪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企业是吸纳就业的主体,是稳就业的关键所在。”山东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赵振国表示,围绕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存量,山东提出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进出口企业成本、加大失业保险返还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劳动关系3条具体措施,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同时,规范企业的裁员行为,避免企业将职工集中推向社会。
据统计,2018年1—11月,山东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34.3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2.12%,同比增长10.45%。截至2018年9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3.34%,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3.8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7.3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63万人,同比增长11.81%,城镇“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