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上诉维持原判 2.6亿罚款谁来赔
本报讯(记者 温婧)快播4年多前被深圳市场监管局开出的2.6亿罚单日前被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对快播公司的2.6亿元罚款合理有效。
该案件是快播公司对2014年深圳市场监督总局罚款2.6亿元的行政复议,快播公司认为,该罚款应当被撤销,因此将后者起诉至法院。该案在经历行政复议、一审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对快播公司的2.6亿元罚款合理有效。
实际上快播公司早已因为“涉黄”一事而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公司已无人办公。今年9月,快播公司因无法清偿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目前已被法院受理。
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工商系统中看到,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仍处于“存续”状态,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为于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2014年,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裁定,快播公司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已被其他机关依法冻结,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那么正在走破产清算程序的快播,如何支付2.6亿元的巨额罚款?
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张耀律师对北青报记者表示,目前快播的资产不能以注册资本为依据。有的公司注册资本虽然少,但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以获得利润,这些都是公司的财产。所以可以说公司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但如果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不足以支付该罚款的,像这样的行政处罚中可以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罚款。若申请后到期仍无法缴纳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公司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执行的,那也就实际上执行不到这笔罚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