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记者 陈泽云
近日,同仁堂子公司“回收过期蜂蜜”事件有了处理结果。2月11日晚,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发布公告称,已收到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书,公司被处以罚没款共计1420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与此同时,同仁堂总经理刘向光等多名公司高管遭免职处理。
11日晚,同仁堂蜂业发表声明称,即日起对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41批次2284瓶蜂蜜产品实施三级召回,并公布了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对消费者的退货和赔偿内容。目前,公司已暂停了委托代工模式,进行内部整顿。
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发现,目前,京东已找不到“同仁堂蜂业”相关蜂蜜产品,淘宝平台仍可找到,但产品的生产厂家为安徽蜜之源,并非盐城金蜂。
子公司被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去年12月,同仁堂下属子公司同仁堂蜂业瓶装蜂蜜的受托加工方盐城金蜂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金蜂”),被媒体曝光存在“回收过期蜂蜜、涉嫌更改生产日期”问题。
经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市场监管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在盐城金蜂进行生产时,存在用回收蜂蜜作为原料生产蜂蜜、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此处以罚款人民币1408.826万元。
经北京市大兴区食药局调查认定,同仁堂蜂业2018年10月起生产的涉事蜂蜜中,有2284瓶流入市场,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1.174万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业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有关涉事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同仁堂还通报了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同意对总经理刘向光、副总经理张建勋予以免职,免去宋卫清副总经理职务。张建勋同时也是同仁堂蜂业董事长,该职务同样被免除。此外,同仁堂蜂业总经理张阔海、副总经理王志永、韩会秀、胡艳红和盐城金蜂厂区负责人王志军均被免职。
停止蜂蜜酒类等委托加工生产
资料显示,同仁堂蜂业为北京同仁堂持股1.29%的投资下属子公司。查阅年报发现,同仁堂蜂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8亿元,净利润为268万元,其营业收入占同仁堂2017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比例分别为2.09%和0.15%。对此,此前同仁堂方面表示,过期蜂蜜事件对于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方面影响甚微”。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均指出,“过期蜂蜜事件”将影响同仁堂“百年老字号”的金字招牌,进而对业绩造成更深远的影响。2月11日,同仁堂再次对业绩影响作出说明。公司认为,受事件影响,2018年度营业收入预计将减少约1456.29万元,利润减少总额约11266.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约5778.65万元。
对此,二级市场也给出了较为肯定的反应。2月12日同仁堂股价收于28.15元,拉升2.66%。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不少老字号企业纷纷引入代工企业的模式加速扩张和市场布局,在这个过程中,加强管理和内控尤为重要,否则就会失去老字号的立身之本。
记者注意到,同仁堂方面表示,公司将深刻反思产品委托加工模式,目前已停止包括蜂蜜、酒类在内的所有委托加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