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省安委会召开视频会议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精神,就切实加强全省安全防范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近期国内、省内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针对省内各类事故事件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要常态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坚持把隐患当做事故对待,引导企业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遵守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不安全行为。要狠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点对点地检查具体措施、法规标准制度评估落实情况。要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管理,经常性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事故规律特点,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事故防控措施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当好参谋。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城镇燃气、危爆物品、矿山、人员密集场所、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以“十查十治”为重点,深入开展全省“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百日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思想认识要再提高,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做到“两个维护”,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问题,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风险研判要再深入,坚持把防范安全风险挺在排查事故隐患前面,自觉运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对于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事故,深入剖析背后的深层次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抓紧解决。安全责任要再落实,按照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层层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严防各类事故。同时对百日专项行动组织不得力、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监管执法要再加强,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恶劣的生产经营单位关闭力度;要采取培训、警示、处罚等有效措施,全力整治企业“三违行为”;要严格落实行刑衔接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按规定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该追究刑责的绝不姑息;要严格组织巡查督导,对隐患集中、问题突出的市地、县区启动安全生产巡查,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要严格组织专项督查,省安委办已组成由省直有关部门厅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深入各市地开展驻地督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努力为建党百年华诞保驾护航。(徐宝德 黑龙江日报全媒体记者谭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