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也就是2017年的时候,券商圈有一事件在圈内引发关注,就是长城证券在准备IPO的节骨眼上,研究所所长区某突然“失踪”了。
当时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公司内部的确有区志航被抓的传言,但尚未核实,也不清楚是什么原因被抓。”
两年过去了,裁判文书网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揭开了真相。
区某的确因为内幕交易被抓了,而且跟他一起入刑的还有一位来自上海某基金公司的80后女基金经理袁某。
二审判决书显示,区某和袁某趋同交易金额2.81亿元,非法获利324万元。
两人究竟是如何“勾搭”上,又是如何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双双被判入刑的?基金君带你来看看。
券商男所长与女基金经理的“故事”
据二审判决书,长城证券的区某是1978年出生,住在深圳市。
而据公开信息,区某中山大学硕士毕业,还担任证券分析师与投资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在担任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之前,区志航2004年从业,分别在东莞证券、平安证券、海通证券、华创证券、长城证券担任分析师。
在2012年6月至2016年3月间,区某还是长城证券的研究员,受公司委派为上海某基金公司提供证券研究咨询。
在这段时间,区某长期向该基金公司的基金经理袁某频繁推荐股票,并提出具体买入或卖出的建议。
袁某1980年出生,据公开信息,她在2007年5月加入基金公司,先后担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理财顾问部研究员、研究部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自2012年3月起担任基金经理。任职期间最佳基金回报为30%。
而袁某明知区某违规买卖股票,仍使用其负责管理的基金买卖区某推荐的股票,并将管理的基金的相应股票投资决策、交易等未公开信息反馈给区某。
区某则利用从袁某处获取的上述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使用其控制的“陆某某”、“杨某某”、“陈某2”名下证券账户,先于、同步于或稍晚于该基金买卖相同股票共计79只,趋同交易金额人民币2.81亿余元,非法获利324.03万余元。
2017年8月15日,被告人袁某、区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区某在一审审理期间退缴了相应钱款。
而相应的,袁某管理的基金也在2017年8月底发公告称,袁某因个人原因离任了。但未提内幕交易一事。
目前这只基金的累计净值为2.42,成立以来15年的收益接近180%,规模近10亿。
双双自愿认罪认罚
二审法院对二人均予以从轻处罚
在一审中,法院认为,被告人区某、袁某分别作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从业人员,共同利用袁某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系共同犯罪。区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袁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
一审的判处为:
区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
袁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一审后,袁某对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罪名均无异议,但提出原判量刑畸重,请求对其适用缓刑。
二审中,上海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区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同时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缴相应钱款等情节,综合二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二人均予以从轻处罚。
于是二审改判为:
区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二十万元。
袁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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