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8月2日,豫园股份发布公告称,2家全资子公司竞得长春市4宗商住用地,总计人民币5.43756亿元。
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长春复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0.45723亿元竞得长春市编号为2019-015-1906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该地块位于九台经济开发区机场路以南,空地以西,山水大道以北,卡伦湖大街以东。土地面积:30482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97542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项目主要功能为:商业、商务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复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83399亿元竞得编号为2019-015-190408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该地块位于九台经济开发区乙八路以北,卡伦湖大街以西,机场路以南,甲二路以东。土地面积:122266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93438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用地。项目主要功能为:住宅、商服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复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93341亿元竞得编号为2019-015-190409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该地块位于九台经济开发区乙八路以北,卡伦湖大街以西,机场路以南,甲二路以东。土地面积:128894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309346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用地。项目主要功能为:住宅、商服等。
全资子公司长春复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21293亿元竞得编号为2019-015-19041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司拥有该项目100%权益。该地块位于九台经济开发区山水大道以北,卡伦湖大街以西,乙八路以南,甲二路以东。土地面积:80862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113207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住用地。项目主要功能为:住宅、商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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