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资小新2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支持鼓励“双百企业”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就“双百企业”推进综合性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明确提出了九条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措施。
针对中长期激励问题,《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指导推动“双百企业”综合运用好各种正向激励政策和工具,坚持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坚持结合实际、能用尽用,建立健全多层次、系统化的正向激励体系。“双百企业”可以综合运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政策,不受试点名额限制。针对探索创新和容错纠错问题,《通知》提出支持鼓励“双百企业”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改革精神,主动探索、锐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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