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姜楠
8月1日晚间,深交所方面表示,已关注到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云峰在回应媒体问题过程中发表的不当言论。深交所第一时间督促公司发布致歉公告,并对其上述不当行为予以批评,提醒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应当虚心接受媒体监督。
深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必须谨记和坚持“四个敬畏”,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规范经营、合规发展,尤其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应当常怀敬畏之心,充分认识到社会监督是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手段,虚心接受市场各方监督,尊重投资者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合理诉求,共同打造负责任、有担当、受尊敬的上市公司。
(编辑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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