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 ■本报记者 张炜
近日,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委等八家中央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在科创板注册制试点中对相关市场主体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科创板及注册制试点推进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失信的11条惩戒措施予以明确。
《意见》聚焦注册制试点核心要求,将在科创板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持续信息披露各环节,因骗取发行注册、违反信息报送或披露义务、违反保荐或证券服务相关规定,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市场禁入、交易所纪律处分或构成犯罪的违法失信行为作为惩戒范围。对发行人和相关中介机构及责任人的惩戒措施,包括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限制担任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特定失信人员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申请,限制取得荣誉称号或奖项,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等行政性惩戒措施;以及限制乘坐飞机、限制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
诚信是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也是市场规范运作的现实需要。证监会近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诚信建设,充分运用诚信约束手段,让违法失信者处处受限,引导资本市场各类主体诚信经营、真实披露及合规交易。其中,据证监会今年1月通报,2018年6月以来,对逾期不缴纳证监会罚款、逾期不履行上市公司相关公开承诺的95名严重失信人员,在“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公示并实施“限乘限飞”。
需要看到,我国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仍较多,失信者不少。据证监会今年5月通报,2018年度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机构共1251家,其中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416家;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个人共2333人,其中上市公司相关人员1306人。从违法失信行为情况看,市场违法失信行为中信息披露违法失信行为仍高居首位,占比50.1%。
问题的关键在于违法违规成本偏低。《证券法》等相关法律尚未修订,信息披露等违法行为即便被顶格处罚,罚款金额也较为有限。例如,康得新涉嫌4年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公司仅被处以60万元罚款,实际控制人被罚90万元。偏低的违法成本,导致市场乱象多,不少“做假账说假话”者有恃无恐。很显然,完善资本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相关责任人员的诚信意识,重在给诚信监管装上“牙齿”,且“牙齿”要锋利,从而有效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对市场诚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注册制的基本特点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通过要求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使投资者可以对证券价值进行判断并作出投资决策。强化发行人和相关中介机构及责任人的诚信义务与法律责任,是提高科创板信息披露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市场稳定运行及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前提。此次出台的《意见》是首份专门聚焦特定金融领域信息共享与失信联合惩戒的信用监管文件,对注册制试点中“做假账说假话”的行为予以严厉惩戒,对于营造科创板良好市场生态与诚信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有市场人士分析认为,完善失信惩戒机制,不仅提高了违法成本,而且具有威慑与预防功能,将促使市场参与各方依法履职尽责。以保代为例,以前出了问题主要是罚款及被行业禁入,而此次出台的《意见》的惩戒措施更多样,除了在从业方面的不利影响,还涉及到相关失信人个人生活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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