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白领连着用了一周的眼药水,不料竟变成“兔子眼”,视力只剩下0.1,在医院检查确诊为细菌性角膜炎,原来是使用的眼药水过期了。
27岁的李雪是一名美工。上周,她感觉眼睛干涩难受,从抽屉里翻出一瓶眼药水,一看还有两个月保质期,就滴了几滴。之后一周,她一直使用这瓶眼药水。这两天,李雪双眼开始红肿流泪,视力下降得很厉害,看东西模糊不清,完全无法上班。李雪这下慌了神,赶紧前往附近的武汉市中心医院后湖院区就诊。
接诊的眼科医生杨万举详细检查发现,其角膜红肿、发炎严重,视力只有0.1。医生详细询问了解到眼药水是她半年前开封剩下的,最终确诊她是因为使用了过期眼药水导致的细菌性角膜炎。
眼药水保质期明明还有两个月,怎么就过期了?眼科主任项奕解释,眼药水的保质期不等于使用期。一般眼药水的保质期有一两年,如果不开封可以在此期限内一直存放。开封后,药液容易被空气中的微生物和细菌污染。而使用过期眼药水导致角膜发炎的患者,如果不及时治疗,严重者会导致失明。因此,眼药水开封后最好在一个月内使用完,超过一个月的不能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