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棋以后要改名了?”一些粉丝在网络上发出这样的疑问。
近日,歌手邓紫棋(本名:邓诗颖)在微博宣布将与经纪公司“蜂鸟音乐”解约,纠纷未平,又有网友发现,“邓紫棋”这个艺名早在几年前就被该公司注册商标。不少人疑惑,解约以后,邓紫棋就不能用“邓紫棋”的名字唱歌了吗?
解约以后,我将不再是“我”?
2014年,邓紫棋在《我是歌手》的舞台一炮而红,成为全国人民熟知的歌手。
2019年3月7日,邓紫棋发微博,宣布与经纪公司蜂鸟音乐解约。
她说,双方的矛盾其实已经持续了将近三个月,屡次商讨无果后提出与公司解约。最后郑重申明了自己的立场:和蜂鸟音乐已经不存在艺人与经纪人的关系。但是愿意完成与蜂鸟音乐的这最后八场演唱会,只是纯粹希望减少任何有可能对其他人造成的影响。
邓紫棋发微博宣布与经纪公司蜂鸟音乐解约。 来源:邓紫棋微博
次日,蜂鸟音乐也予以回复,否认存在违约行为,称二者“多年来一直合作愉快”,并表示邓紫棋及律师所发表的声明中“对蜂鸟音乐的指控涉及中伤性质”,“如再出现中伤言论,我们会保留法律追究权利。”
蜂鸟音乐发表声明。 来源:蜂鸟音乐微博
公开提出解约的两天后,邓紫棋就为一场演唱会事故向粉丝们致歉。在当日在澳门举行的演唱会上,因临时出现技术故障而迟到了将近两小时。有粉丝猜测是纠纷后的恶意行为,但这一事件目前还没有定论。
与公司之间的种种纠纷还未解决,“邓紫棋版权已被公司注册”的话题又登上了微博热搜。
记者在天眼查网站中查询发现,蜂鸟音乐有限公司曾在2014年9月5日申请了多个“邓紫棋”商标,2015年7月20日通过初审,在同年的10月21日进行注册公告,有效期为10年。
其中,“邓紫棋”名字注册了教育娱乐、珠宝钟表、科学仪器、广告销售等类别。
网友们猜测,既然已经被经纪公司注册,解约后,恐怕在今后的演出时她都不能用这个名字了。
邓紫棋能用“邓紫棋”唱歌吗?
“邓紫棋”的名字,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姓名权的讨论。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在这一事件中,商标和艺名是两回事,在商标上可以有“邓紫棋”,也可以有一个艺人叫“邓紫棋”,这个是不冲突的,她可以用这个名字演出。
来源:邓紫棋微博截图
他同时认为,并不是说公众人物的名字不能注册为商标,而是如果侵犯姓名权的话,不能注册为商标:“法律上有一个程序叫做‘商标无效程序’,假如邓紫棋认为这一商标侵犯姓名权,可以按照法律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无效的申请。”
据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以其笔名、艺名、译名等特定名称主张姓名权,该特定名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该自然人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相关公众以其指代该自然人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赵虎律师认为,如果经纪公司与邓紫棋之间有协议,约定了经纪公司有权把“邓紫棋”这个名字注册成商标,邓紫棋还不能以此为由说那个商标无效,那就不能提出申请。
“看她拿回的是艺名还是商标。如果是艺名,她正常使用就可以了,因为这公众已经有了相应的认识,属于姓名权的范畴。如果要拿回商标,那她可以提起商标无效,但前提是她不能和经纪公司有相关的约定。”
除了艺名,以前的歌曲还能继续唱吗?
邓紫棋可能面临的换名风波,在歌手与经纪公司的谈判中并不少见。
去年9月,知名女子组合S.H.E与老东家华研的合约期满,成员Selina、Hebe和Ella分别成立了个人公司。由于华研拥有S.H.E这个名称的商标权及歌曲版权,3人都希望能用不同方式与华研再合作,但谈判几个月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S.H.E”以后能否合体也一度引发争议。
艺名还可以换,但歌手离开公司之后,原歌曲的版权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曾因一首《该死的温柔》火遍全国的歌手马天宇,在很长时间都没有公开演唱过这首歌。因为在2008年时,他曾与唱片公司陷入纠纷,当时该公司表示要收回《该死的温柔》版权,“马天宇先生及其所属经纪公司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使用《该死的温柔》等歌曲”。
赵虎律师表示,音乐作品涉及词、曲、演、录,提到音乐版权,一般是歌曲的词作者和曲作者有版权、或者是有歌曲的著作权。歌手如果只是作为表演者,那就只有表演者权,但表演者权不是著作权的内容。
“她自己写的歌,当然可以继续演唱。除非她跟经济公司签的合同中,把这些歌的著作权给了经纪公司。如果是表演者,她演唱新的作品时,关键就在于词曲作者是否可以授权她。”赵虎律师说。
这一切的前提,都要看邓紫棋与公司当时所签订的协议。
一位邓紫棋的歌迷在微博中评论道,“不管叫邓紫棋还是邓诗颖,我们爱的是她本人并不是这个名字,但要是歌曲版全丢了,紫棋可就要重新来过了”。
《泡沫》《光年之外》《睡皇后》……已经出道11年的邓紫棋,所发表的许多音乐作品都与公司有关。所以除了艺名的纠纷,音乐版权也应该是她接下来要协调的问题之一,解约这条路,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