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近日发布《关于推进本市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两轮创建,加强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办出更多“家门口的好学校”。
目前,上海已建设学区、集团190个,覆盖7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形成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格局。接下来上海将聚焦“更加紧密”,规划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创建工作。在治理体系方面,建立学区、集团常设协调管理机构,加强学区、集团干部队伍建设,提任或转任学区、集团成员校校长应事先听取学区、集团牵头校的意见,促进组织更紧密。
在师资流动方面,通过统筹编制、盘活存量等方式,形成干部、教师有序流动的制度,并将学区、集团内交流轮岗经历作为提任校级干部的重要因素。建立学区、集团统筹机制,可根据一定程序统筹各校干部、教师的招聘、配备和使用,统筹中、高级职称申报,统筹部分绩效工资增量分配,促进干部、教师有序流动。
上海将推动学区、集团内教研融合,建立学区、集团教研组或备课组,搭建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实施捆绑考核,把每一所学校的发展进步作为对牵头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把参与学区、集团共建作为对其他成员校校长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探索学生共育,创建的市示范性学区或集团可在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下,实施部分特色项目的学生联合培养实验。
上海同时推出多项保障措施,推动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在区域范围内统筹解决紧密型学区、集团创建所需编制,健全骨干教师流动“蓄水池”机制。评定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职称、荣誉时,向经常性流动、承担带教任务的教师倾斜。在绩效工资统筹部分,对紧密型学区、集团办学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投入专项经费支持紧密型学区和集团建设,重点用于学区、集团整体办学所需要的课程建设、场地设施、专业资源引入、展示交流等项目支出。(记者 董少校)
《中国教育报》2019年02月02日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