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责任、法律惩戒与公众参与结合,标本兼治,才能有效遏制文物违法犯罪。
◆ “群众路线是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优良传统,应该坚持不懈、一以贯之。”
◆ 当下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深度与广度还不够,相关部门需要采取更多措施。
没有编制、缺乏专人负责文物管理工作,有的县区甚至没有文管所;田野文物保护单位存在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急需一线文保力量的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单位缺人缺资金等问题一直是文物保护工作的难点之一,一直备受业界关注。 3月3日,在今年全国两会首场“部长通道”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对这一问题作了回应。“在去年全国进行的机构改革当中,省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上总体而言有所加强,但市县级文物机构队伍编制有弱化的趋势。”刘玉珠表示,希望各市县在机构改革中能够结合本地实际,多关心和支持基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队伍建设,在“最后一公里”上做好基础工作。
◆积极调动多方力量◆
2018年12月,由公安部、国家文物局等四部门联合推出的“众志成城 守护文明——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展览,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翔实的数据、文物信息展示以及每个案件背后付出的巨大努力等,将复杂的文物安全问题展示在公众面前,引发广泛关注。 近些年在多部门通力合作下,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成果非常显著,犯罪分子的气焰得到一定遏制。但不容忽视的是,基层的文物保护力量还比较薄弱。“全国各个县(区)政府中单设文物局的很少,负责文物工作的人员多数身兼数职。到了基层,多部门合作很多时候会变得有些无力。”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与反恐怖学院教授刘为军说,“而且,文物犯罪呈现出的链条化作案特点,还需要海关、工商、税务等其他部门的配合。”
业内人士认为,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保护文物安全是文物部门的职责所在,也需多个部门积极配合,更需公众的广泛参与。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扎好文物保护的篱笆不能只依靠一方力量,政府不可能穷尽所有的视角,更不可能防范所有的漏洞,只有将政府责任、法律惩戒与公众参与结合在一起,标本兼治,才有可能将文物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
◆坚持文物保护的群众路线◆
2017年12月的一天,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侦查四处文物案件侦查科的刘杨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称,浙江杭州一拍卖行将拍卖一件青铜器,该青铜器与安徽博物院被盗的一件青铜器极为相似。按照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刘杨将情况上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随后,公安部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进行详细调查,最终叫停了这件青铜器的拍卖。后经专家进一步鉴定,确定该件青铜器为1988年安徽博物院被盗的国家一级文物——青铜鬲。最终,在多部门多地区的通力合作下,该件文物从拍卖行成功追回。
两年过去了,刘杨回忆这起由群众举报并最终成功破获的文物案件依然兴奋不已。他表示,该案件的成功侦破还得益于“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的上线。为依法追索海外流失文物并与国际刑警组织艺术品数据库对接,2017年11月16日,“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在陕西省公安厅上线启动,启动当日即向社会发布了206条被盗(丢失)文物信息,为社会公众参与被盗(丢失)文物追索提供了一个重要窗口。
“这是在‘互联网+’的助力下,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新形式。其实,群众路线是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优良传统,应该坚持不懈、一以贯之。”南京大学公共事务与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姚远说。
◆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
文物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保护文物的力量也应各方汇聚。一些名人故居、知名历史建筑等险遭拆除,正是有了社会公众和媒体的持续关注才得以保存下来。不少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案件,也正是有了群众的举报才得以迅速抓捕犯罪分子,及时追回文物。专家指出,当下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深度与广度还远远不够,相关部门还需要采取更多措施。
对此,刘为军建议,应从三方面着手。首先,对志愿者团队进行有效引导,从精神层面、政策支持等方面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志愿者队伍。其次,多方拓展参与渠道。公众对文物的认识有限,因此,需尽可能多地提供群众更便捷参与的方式。最后,还需要文物专家的积极关注,让他们有效参与文物犯罪案件的破获。
姚远从拓展公众参与的法治建设空间进行了思考。“在文物工作中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都应当阳光透明,通过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格局。”姚远表示。(杜洁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