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大连市首批50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全部建成,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托养、照护、就餐、浴、娱乐等养老服务。
2019年
大连市将建15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开展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和长期照护等居家养老服务。
《慈善公益报》记者从日前召开的辽宁省大连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在大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民政局围绕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养老需求,以深入实施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有效满足了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使广大老年人有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8年,大连市加大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力度,相继出台了《大连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制定和实施大连市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清政府职责定位、明确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思路和举措,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性改革、优化民政营商环境提供了政策支撑。
同时,认真学习借鉴上海“长者照护之家”先进经验,结合大连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出台了《2018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建设指导标准。探索形成具有大连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将嵌入式小型养老机构和社区原有的养老服务功能融合,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市首批50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全部建成,90%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负责运营,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的托养、照护、就餐、浴、娱乐等养老服务。通过扶持政策撬动民间资本投资居家养老服务,全市已成功引进日本日医集团、元气村集团和FB等居家养老服务知名企业参与养老服务。大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顺利通过民政部、财政部首次绩效考核,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专题报道了大连市养老改革成效。
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纵深推进。制定大连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启动编制大连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并纳入大连2049年总体规划愿景范畴。深入开展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出台了《大连市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三年滚动计划(2018-2020年)》,养老机构安全隐患进一步消除,服务质量持续改善,顺利通过省督导组的专项督查。
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大连市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关爱老年人健康工程”全面开展,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持续深入推进,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老龄事业实现蓬勃发展。
据悉,2019年,大连市将认真履行“最基本的社会服务”职责。建设内设嵌入式小型机构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中心15家,开展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和长期照护等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制度,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
此外,2019年大连市还将认真履行“最底线的民生保障”职责。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4%以上,农村低保标准提高6%以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修订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因病致贫家庭救助试点,全面助力脱贫攻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制定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将国内收养登记业务下放到区市县。深化殡葬移风易俗,持续开展文明殡葬工作。完善殡葬惠民举措,探索免除城乡低保对象部分选择性殡葬服务费用。推进绿色殡葬发展,落实节地生态安葬补助政策,建立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墓区。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探索跨区域婚姻登记试点,提高婚姻登记便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