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老旧小区改造,平衡各方利益是关键
老旧小区改造是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社会基层治理工程。如何充分做好通盘考量,尽可能减少协调和磨合成本,老旧小区改造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而如何合理表达诉求、实现共同自治,进而寻求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基层群众也在不断学习和成长。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幸福工程。目前,全国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涉及居民约上亿人。据2019年第16期《半月谈》报道,在很多地方,由于面广、量大,老旧小区改造仍存在诸多难题。为此,各地出台了多项支持政策,投入了大量资金,并努力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夯实居民自治基础,实现小区“面子”“里子”一起改。
城镇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市政配套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项等问题。这类小区的改造不仅涉及改造破旧管网、上下水、电网、煤气、光纤设施,还涉及增设养老、抚幼等公共服务,以及解决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存放、道路破损、私搭乱建等公共环境问题。
为顺应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期盼,让老旧小区居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2017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在15个城市试点以来,多个城市出台实施了老旧小区自治组织建设、居民供配电设施改造、给排水管网改造、加装电梯等专项指导意见。从中央到地方都对这一工程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与支持。
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各地涌现出不少值得借鉴的经验。比如在江苏常州,电梯加装和改造过程中低层住户不出钱,墙面翻新由居民协商一起动手。四川成都允许小区依法依规用住房维修基金购买“电梯维修险”,并将这一模式引入到房屋外墙瓷砖脱落等其他共用部位的维修中。在福建厦门,老旧小区改造中成立了自治小组,设计施工单位与居民共同商定具体改造项目、审定施工方案。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改造也产生了一系列问题。比如“重面子、轻里子”,一些小区被改造得“好看”,但仍不太“好住”;改造方案不可避免地要面临群众利益诉求差异,很难一碗水端平,导致工程迟迟不能动工;一些地方重改造轻维保,缺少后续维护保养的方案和细则;有的地方改造承诺和实际效果有偏差,承包商缺乏严格的准入标准和过程监督,等等。
如何确定、谁来确定改造的具体项目和方案,改造过程和结果将为居民生活带来哪些改变和影响,改造所需资金资源从哪里来,能否解决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改造工程的现实效果,考验着政府部门在社会治理中的智慧和能力,决定着群众的实际居住体验以及对惠民工程的认知与信心。
“建新房子都是老问题,改老小区全是新问题。”对多数地方来说,老旧小区改造确实是零经验,这一牵涉千家万户的巨大工程要想预期效果,并不容易。
首先,政府部门要承担主体责任,从前期规划到方案设计、后续维保,都要进行全面周密的考量,同时邀请居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杜绝出现一切由“政府部门说了算”的局面。
其次,居民也要对改造工程有更全面的认识。为了改造的顺利推进,需要更多居民树立起大局意识、协商意识,即适时的少数服从多数、必要的利益让渡和妥协。
还有,尽管各地在改造中面临的问题复杂各异,但不少做法依旧可以相互借鉴,一些地方在棚户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中的经验得失,同样可以作为参考。
老旧小区改造是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的社会基层治理工程。如何充分做好通盘考量,尽可能减少协调和磨合成本,老旧小区改造还需要不断探索和实践。而如何合理表达诉求、实现共同自治,进而寻求个体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基层群众也在不断学习和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老旧小区改造或将成为一个试验场,为社会治理、群众自治带来丰富经验与鲜活样本。
本报评论员 韩韫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