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巧断“家务事”
新华社成都8月2日电 题:巡回法庭巧断“家务事”
吴光于、谢雨璇
日前,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满井镇医院的一间病房里,一场特殊的庭审引来许多群众“围观”。
“现在开庭!”当日,随着仁寿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巡回法庭法官的法槌落下,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在病房中公开审理。
案件原告是82岁的闵某。老人患有阿尔茨海默症,生活不能自理。闵某有两个儿子,老人长期跟随小儿子生活。随着老人病情加重,兄弟二人就日常照料、医药费分摊等问题矛盾不断。大儿子以财产分配不公等理由拒绝赡养。老人只好将兄弟二人起诉到法院。
在当天上午的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全面调查了案件事实,详细宣讲了相关法律法规。“尊老爱老不仅是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更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不能因财产分配等任何理由免除!”当法官说到这儿时,病房里的旁听人员小声议论起来。
当天下午,在医院会议室,法官邀请了仁寿县家事调解委员会,镇、社区调解委员会,医生等多方共同参与调解。经过近六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闵某的两个儿子表示愿意承担赡养义务,各承担闵某的医药费2000元,并承诺每月支付500元的生活费、护理费,案件圆满解决。
办案法官表示,此次法院将巡回法庭开进病房,将纠纷化解和普法宣传结合,希望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近年来四川省基层法院将巡回审判作为主要办案方式,以“车载法庭”“马背法庭”“院坝法庭”等方式开展巡回办案,方便群众诉讼,全省基层法院巡回审判率已超过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