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环卫工 可享1200套公租房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通讯员陈芯报道:7月31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出通告,为落实去年8月初深圳启动的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深圳市决定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公交司机及环卫工人,定向配租1200套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公交司机600套、环卫工人600套。
须经相关部门认定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定向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海家园、龙悦居、龙泽苑、龙瑞佳园、和悦居、朗麓家园、金穗花园、天颂雅苑等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内,共948套住房,剩余252套住房正在筹集中。此次配租对象为公交司机和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须经深圳市公共交管理通局认定,并在深圳市公交特许经营企业工作;环卫工人必须经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认定,在深圳市环境卫生服务企事业单位工作且负责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处理。
按照配租通告,公交企业根据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公交司机住房需求情况,向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提交申请,汇总后交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进行资格终审。环卫单位根据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住房需求情况,向所在街道或区环卫部门提交申请,经街道或区环卫部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逐级审核后,由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总并交市住房保障署进行资格终审。
在分配及签约方面,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根据市住房保障署资格终审结果及房源情况,负责确定公交企业承租住房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由公交企业与市住房保障署签订租赁合同,安排符合条件的公交司机入住并向市住房保障署报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市住房保障署资格终审结果及房源情况,负责确定环卫单位承租住房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市住房保障署签订租赁合同,安排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入住并向市住房保障署报备。
租期3年可以续租
记者了解到,此次定向配租的租金,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首次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承租单位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交企业及环卫单位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承租单位只能将住房配租给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入住。入住家庭人员必须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并且未租住保障性住房。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表示,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去年8月3日,深圳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正式启动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意见》中明确指出,“对符合条件的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在过去保障的基础上,深圳进一步扩大了保障的覆盖面,将公交司机、地铁司机、环卫工人、先进制造业蓝领产业工人等群体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