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历史违建处理确认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深圳下发首批历史违建“房产证”
南方日报讯 (记者/凤飞伟 通讯员/李永秋 周子恒 王丽敏)2019年1月7日,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布吉所、龙岗所分别向平湖街道山厦实业股份公司、南湾街道南岭股份有限公司、宝龙街道同乐股份公司发出3本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确认不动产权证。这是深圳市产生的第一批历史违建处理确认的“房产证”,实现产业类和公配类多种类型历史违建处理确认“零”突破。
2宗公配类历史违建也有望“领证”
建市以来,深圳在不到20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创造了现代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奇迹,但经过多年高强度的土地开发,空间资源紧缺成为制约深圳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面对这个难题,深圳开创了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两大模式,而通过历史违建处理确认,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是深圳有效破解存量土地再开发难题的又一条路径。
历史违建(2009年6月2日前产生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以下简称“历史违建”)是城市高快速发展历史背景下的遗留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深圳经反复调研论证,于2018年10月10日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正式启动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法建筑处理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处理办法》聚焦的是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而广受关注的住宅类历史违建并没有纳入《处理办法》实施范筹。
第一批拿到不动产权证的3处产业类历史违建中,平湖街道山厦实业股份公司洋坑工业区厂房为全市首宗确权给企业的工业类历史违建;南湾街道南岭村大龙山物流园厂房为全市首宗确权给原集体的工业类历史违建;宝龙街道同乐股份公司办公楼项目为全市首宗确权给原集体的办公类历史违建。
另外,龙岗区的2宗公共配套类确权项目也进行了受理并进入公示期,期满后有望拿到全市公配类历史违建第一批“房产证”。
“这3本‘房产证’的发放也标志着深圳通过历史遗留违建处理确认工作来盘活存量土地资源的大幕正式拉开。”业内人士表示。
历史违建并非都能拿到不动产权证
值得注意的是,历史违建并不一定都能通过处理确认拿到不动产权证,等待它们的可能是不同的命运:根据《处理办法》,深圳将对产业类历史违建和公共配套类历史违建采取安全纳管,并以此为前提,依法拆除一批、没收一批、处理确认一批,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历史违建处理工作没有先例可循,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对于此次率先在全市完成3宗历史违建确认工作并发证,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政府《处理办法》出台之前,龙岗区查违办就先行启动政策研究,迅速完善组织架构,并在第一时间动员部署,组织协调部门街道做好处理前期准备,组织四轮业务培训,优化处理确权制度,为快速推进这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这项工作的工作量巨大。”上述负责人表示,历史遗留违建处理过程中,需要审查的信息点有100多个,主要涉及建成时间、占用河道堤坝、地灾防治、股东代表大会、承诺书、测绘报告审查、出具宗地图、规划审查、生态线审查、房屋安全质检备案、消防验收或备案等,各类报告相互之间存在数据逻辑统一关系,区查违、规划国土、住建、消防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通力协作,同心协力解决测绘报告、消防报告、质检报告、地灾报告等多个矛盾问题。“不但成功处理确认全市首批产业类历史违建,同时,针对历史违建处理工作各项配套政策的瓶颈和堵点,积累了工作经验,这些经验也可为其他兄弟区所借鉴。”